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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为庇护申请人撰写支持信或声明

亲属、朋友、雇主或社区成员如何为正在申请庇护的人撰写支持信或声明。

博客庇护、法庭、拘留I-589

简要回答

第三方支持信是一份证据,决定者阅读时看重的是事实和可信度,而不只是善意的话。法律上要回答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为难民,官员或法官可以把“申请人或证人”的陈述相互比较,并与整个案卷对照(INA 208(b)(1)(B)(iii))。有用的信件会写明写信人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或亲身所知的内容,说明是如何得知的,并有签名和日期,同时与申请人本人的声明一致。许多律师要求依据 28 U.S.C. 1746 写成声明,而不是普通信件。用其他语言写的信件需要附带完整英文译文和译者签署的认证。

要点速览

  • 庇护取决于申请人是否为难民。只谈品行的信件没有触及这个问题,但有关申请人生活的事实仍可能有帮助,因为决定者“可以”给予庇护(INA 208(b)(1)(A))。
  • 可信度审查既包括申请人的陈述,也包括证人的陈述。即使不涉及申请的核心,不准确之处也可能被考虑(INA 208(b)(1)(B)(iii))。
  • 依据 28 U.S.C. 1746 作出的声明,是在伪证罪处罚之下签署并注明日期、声明属实的非宣誓陈述。在美国境外签署的声明要加上“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USCIS 要求提供完整英文译文,并附译者的认证,证明译文完整准确且译者具备能力(8 CFR 103.2(b)(3))。移民法庭另有规定(8 CFR 1003.33)。
  • 提交的信件并非对美国政府保密。8 CFR 208.6 禁止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但允许向为裁决或抗辩案件而需要这些信息的政府官员披露。

第三方信件在庇护案件中的作用

举证责任在申请人。只有当决定者认为证词可信、有说服力且具体时,证词才可能单独足够。如果决定者认为应当有佐证,申请人必须提供证据,除非申请人没有这些证据且无法合理取得(INA 208(b)(1)(B)(i) 和 (ii))。应收集哪些证据,参见庇护证据指南。本页只讨论他人撰写的信件。

第三方信件可以起到三种作用之一。写之前先确定是哪一种,因为每一种需要的事实不同:

  • 事件的证人。 写信人看到或听到了申请的一部分内容:一次拘留、威胁、殴打、解雇、抗议,或申请人参加某个团体。
  • 关系或事实的证人。 父母、配偶或兄弟姐妹确认家庭关系,或同事确认一份工作及其结束时间。
  • 在美国生活的证人。 雇主、老师、邻居或社区负责人描述工作、学习或志愿活动。这支持裁量方面,并不证明申请的各项要件。

普通信件,还是 28 U.S.C. 1746 声明?

普通信件不是宣誓文件。联邦法律规定,凡法律允许以宣誓陈述或宣誓书支持的事项,个人可作出非宣誓声明,并与宣誓陈述具有“同等效力”。声明必须“由本人签署,在伪证罪处罚下声明属实,并注明日期”(28 U.S.C. 1746)。该法条不适用于必须在特定官员(公证人除外)面前作出的证词和誓词。

法条给出两种格式。在美国境内,结尾写:“I declare (or certify, verify, or state) 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that the foregoing is true and correct. Executed on (date).” 然后签名。在美国境外,声明必须写明“under penalty of perjury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有些律师偏好这种格式,因为写信人是在伪证罪处罚下陈述事实属实。案件需要哪种格式,请询问负责准备案件的人。对于家庭关系,I-589 表格说明要求提交经宣誓或确认的宣誓书,并说明提交宣誓书的人须提供原件。

信件应包含什么

用第一人称、平实的句子书写,只写你所知道的。顺序要简单,便于读者把每一项事实与申请人的声明对应起来。

  1. 你的全名、地址、电话、电子邮件和日期。如果申请人的律师要求,再加上你的出生日期和职业。
  2. 你如何认识申请人、认识多久、联系的频率。通过电话或网络保持的真实关系同样有效。
  3. 你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的内容,附上日期和地点。凡是只因申请人告诉你而知道的事,要明确标注。
  4. 与申请人声明中的姓名、日期和地点一致。如果你的记忆不同,签字之前告诉申请人的律师,而不是之后。
  5. 申请人在美国生活的具体情况:工作、课程、志愿活动,并注明日期。
  6. 如果你知道返回后的风险,写明你知道什么以及如何得知,例如听到的威胁或读到的新闻报道。不要猜测。
  7. 一句依据 28 U.S.C. 1746 的声明、你的签名和日期。附上你的政府签发带照片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哪些内容不要写

决定者可以依据陈述的合理性、与申请人陈述和案卷其他证据的一致性,以及“任何不准确或虚假之处”作出可信度认定(INA 208(b)(1)(B)(iii))。四种做法会带来风险:

  • 照抄模板。 范例信是为虚构的人写的。重复模板措辞、却没有申请人真实日期、地点和事件的信件,不增加任何可用事实,还可能与声明冲突。
  • 法律结论。 不要写申请人“符合庇护条件”或“是难民”。这由决定者判断。
  • 猜测和传闻。 是别人告诉你的,就写“有人告诉我”。不要把自己没有目睹的事件写得像亲眼所见。
  • 施压。 不要要求读者给出特定结果。简短礼貌的结尾即可。

翻译与认证

如果信件不是英文,USCIS 要求提供“译者已认证为完整且准确”的完整英文译文,并附译者的认证,证明其有能力把该外语译成英文(8 CFR 103.2(b)(3))。I-589 表格说明补充,认证须载明译者的签名、姓名正楷、日期和联系方式。译文须与原语言文件一同提交。

在移民法庭,规则类似。依据 8 CFR 1003.33,认证须有签名,字迹清晰或打印,并说明译者有能力翻译该文件,译文真实准确。

谁能读到这封信

常见的看法是庇护信件保持私密,没有人会看到。实际规则要窄得多。8 CFR 208.6 保护庇护申请中的信息,以及显示某人申请过庇护的记录。除该条允许的情形外,这些记录“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该条不适用于向为裁决申请、抗辩相关法律诉讼或政府调查而需要这些信息的美国政府官员或承包商披露,也不适用于向审理由案件引起的法律诉讼的法院披露(8 CFR 208.6)。

在实践中,庇护官、移民法官和政府律师都可以阅读所提交的内容。如果写信人住在申请人所惧怕的国家,或在那里有亲属,应先询问申请人的律师,签署并寄出信件是否会给写信人带来风险。

写信人也可能被要求出庭作证。USCIS 表示,申请人参加 affirmative 庇护面谈时“也可以带证人为您作证”。

谁来办理

  • Nora Busra Turan 的肖像

    Nora Busra Turan

    合伙人 · 律师

  • Beyza Candelen 的肖像

    Beyza Candelen

    律师

庇护支持信:常见问题

庇护支持信需要公证吗?

我们没有找到要求第三方信件必须公证的规则。依据 28 U.S.C. 1746 的声明,是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并注明日期、声明属实的非宣誓陈述。对于家庭关系宣誓书,I-589 表格说明要求经宣誓或确认的陈述。Merit Law LLP(休斯敦)会与每位客户确认案件所需的格式。

不是美国公民的朋友可以写支持信吗?

可以。对于家庭关系宣誓书,I-589 表格说明指出,提供宣誓书的人不必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担心自身移民身份的写信人可以在签署前询问申请人的律师。

支持信可以用土耳其语写吗?

可以,但必须附完整英文译文。USCIS 要求译者出具认证,证明译文完整准确且译者有能力。移民法庭要求具有相同内容、签署且清晰或打印的认证。

移民法官或政府律师会读我的信吗?

会,他们可以读。8 CFR 208.6 保护庇护记录,未经申请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不适用于为裁决或抗辩案件而需要这些信息的政府官员,也不适用于审理由案件引起的法律诉讼的法院。

资料来源与审阅日期
  1. 8 U.S.C. 1158,庇护(INA 208),举证责任、佐证与可信度
  2. 28 U.S.C. 1746,伪证罪处罚下的非宣誓声明
  3. 8 CFR 103.2,申请的提交与裁决(翻译)
  4. 8 CFR 1003.33,文件翻译(移民法庭)
  5. 8 CFR 208.6,向第三方披露
  6. USCIS,I-589 表格说明(版本 07/28/26)
  7. USCIS,affirmative 庇护程序

变更说明:本文从律所早期博客迁移而来,英文和土耳其文两篇文章合并为一份指南。2026 年 11 月 3 日核查:删除了“支持信保密、仅用于法庭目的”的说法(8 CFR 208.6 允许向需要信息的政府官员披露,因此本页现在说明谁可以阅读信件);删除了赞美申请人品格和表达期望有利结果的建议,以及包含虚构事实的范例信;新增 28 U.S.C. 1746 声明格式、USCIS 与移民法庭的翻译规则、适用于证人的可信度规则以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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